当事人是一名超市送货人员,在去一个超市送货的过程中,嫌对方给的钱太旧,要求调换,对方给了一把零钱让当事人数。当事人一时气愤,说货不卖了,要带着货走。超市人员一共2女1男,就开始打骂当事人,当事人还手了,其中一个女的倒在地上不起来了,说是被打坏了。当事人也被女的抓的脸和脖子都是伤,并且在纠缠的过程中,手机、手表还有一条项链都被他们拿走,并不予归还。
当事人报警之后是在大概3天之后再次去的派出所,由于超市有监控,整个过程基本清楚。至于被拿走的东西当事人看到东西被锁在哪了,于是警察在当事人说的位置发现了手机跟手表,但是项链没有了,超市人员也不承认。只把手表跟手机归还。
我现在想问的是:
1、超市人员扣留他人手机跟手表的情况算不算触犯法律?
2、项链的问题,同车的司机可以作证进超市的时候戴着,但是在超市的监控里,不知道是由于角度问题还是图像问题没有看到,那么司机这个证人的证词法律是否予以承认?
3、超市方说有人被打坏了,还开出医院证明,有什么可以检验真假?
4、警察在事情发生之后3天带着当事人去现场,这个时间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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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涉嫌非法拘禁,警察介入时间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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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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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