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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是再婚的,已结婚十三年,我带着我和前夫的女儿嫁给了现在的丈夫,我们现在的房子是我丈夫分的公房,我丈夫和他前妻离婚时因带着女儿法院把房子判给了他和女儿居住。我们结婚后我和女儿的户口也迁了过来,因我丈夫分过房所以我不能再享受分房待遇。结婚三年后公房可以买下来。买房时他女儿的抚养权已判给了他前妻,,户口也迁到他前妻那里。孩子和她妈妈一起生活,我老公买下了公房,房产证写了他一个人名字。最近我和老公关系和不融洽,他说了很多伤我心的话,还说你不开心你走好了,这房子是他和他女儿的。我听了和伤心,请问如果我和他分手,这房我有没有居住权。

婚姻家庭
2009-07-17 1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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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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