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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早上,我驾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后有一辆货车和无证无驾照的摩托车想超车,货车是超过去了,可前面突然来了一辆车,该货车避让不及,一个急转弯,我害怕该车与我的车相撞,故赶忙避让,结果从反光镜中看到后面那辆摩拖车翻到了,该车主手腕处损伤,我赶紧送他去医院。当地的巡警把我的车拖走了,因为货车司机逃跑找不到,且该受伤司机托人讲好话,故交警让我负全责。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应不应该负责?应该付多少责任?我该如何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交通事故
2009-07-15 17:44: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负责肯定是要负责的,但肯定不是全责,至少货车司机的责任是逃不掉的.关键要看伤者受伤程度如何,如果医药费在1万以内,也没有造成伤残的,由于你的车投保了交强险,估计最后都将有保险公司买单,但你明年交保险费肯定会贵些了.不过,毕竟是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不好预料,建议你不要答应交警的要求,省得给自己找麻烦.
  • 对于交警部门的认定不服的,可要求复核,另你的车辆属于机动车,应购置有交强险,可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事故的发生你存在一定过错,需要承担责任。
  • 1、若仅考虑你和摩托车,双方都是有过错的。但这并不客观。
    2、从整个事件讲,你并不一定要承担责任。
    3、注意看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把整个事件的经过写清楚、写全面了。
    事实的固定很重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