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去英国拜访男友,签证有效期2008.12.15-2009.06.15,可在英停留180天。
我2009.01.17至英,并停留177天至2009.07.12离英。
但7.12因为超出签证有效期2009.06.15,我因此被英国机场出入境拦住并签发一份递解出境令。
关于我7 .12才回国,是因误解签证上停留180天的规定为从我出发那天算起180天。而实际是我必须在2009.06.15前离开。
另外我申请签证时说明拜访时间是20天,而真正停留177天。因此英国伦敦机场出入境说我是欺骗。
当时还叫我们公司出具在职证明,我在英停留177天自然是不在职。
另外英出入境给我递解出境(NOTICE TO A PERSON LIABLE TO REMOVAL),递解出境意思是是拘留当事人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出境,而我本来正在出境,行李已经托运并检查,最后他们检查护照发现了问题,我并没有被扣留并要求出境啊?
请问各位律师,我需要去哪里申请取消我这个递解出境指令吗?我如果再次申请签证应提供甚么样文件?(这张递解令在我手里)(英国出入境说我获得再次签证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