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
家里的房子要旧房改造,原来父亲是单位的职工,父母共同买了单位的房子的全产权,但是父亲几年前去世了,根据父亲所在单位以下的说法:
1、未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离退休在编教职工);2、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全额集资房)的我校在编教职工,按购房本金退房后,视同为无房户可以购买新建住房。
如果按以上的说法,最多陪我们当初购房款一两万,如果以现在的房价这样我们根本买不起房子。你问怎么才能保证我们家的利益最大化。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