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2年本村村委会为了解决本村抛荒田,本着村民自愿的原则,让村民把不愿做的田退出来,并和村民签了自愿协议,根据退出田的多少来决定减免农业税的多少。村里把村民退出来的田集体发包给第三者。在这过程中,因本人有一块田在这一片田中间,为了成片,村委会找我协商,把这一块田退出来,本人没有同意,后村委会又多次找我协商,决定用一块当时退出来的田和我调换,且田条件相当,本人同意,耕种至今。现调整的这块田的农户(当时已签了自愿退出承包田协议)问我要田,我让他找村委会解决,他不肯,并多次阻挠我耕种,并对我进行打骂。现这块田已闲置。请问,我有没有主这块田地的经营权。

其它综合
2009-07-14 20:14: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