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位在外在打工的青年,2009年6月有15日我老婆在虎门一个小区里行走时,突然从她身后开来一辆小车撞上了她,当时把她撞倒在地,晕迷了好几分钟,才被小区的医生叫醒,随后被车主、交通警察和她公司的同事一起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住了一个星期的院,所有当时的费用都是车主支付的。
但在这段期间,我老婆她不能上班没有了工资,再加上我还要陪护她(一个星期),在医院也要生活要花钱(一星期),现在已出院医生已经开出证明要求要休息一个星期才能上班(共计14天)现在她的工资是3000一个月,我护理她一个星期(我的工资是2800元每个月。现在交警已下了责任书(此事全是车主的责任,我方没有任何责任),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情况有什么样的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钱。
非常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