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我想再问下,处于异地的做相同业务的两公司合并后其中一公司就只能成为另一公司的子公司吗?不能作为分公司吗?如果想成为分公司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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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有多种形式,完全取决于股东的意愿。如果是吸收合并,必须是一个公司存续而另一公司解散,解散后的公司就只能成为另一公司的一部分,如果是新设合并,则两个公司都应解散进而组建一个新公司。如果两个公司都保留法人资格,其中一公司成为另一公司的子公司,这种形式就不叫合并,而是股权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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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成为分公司,让母公司去当地工商局注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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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只是一个有法人资格,一个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论哪能种形式,都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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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为分公司或子公司得由股东来决定,需什么条件请工商局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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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分公司还是作为子公司,在法律上都是可以的,你们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由于涉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公司架构的改变,建议事先和律师面谈,设计一个最合法公司意愿的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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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无特别条件,分公司肯定是由总公司全资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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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成立子公司或是分公司是由公司内部股东决定,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
2、决定成立后到当地工商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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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