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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职业:费用控制工程师。工作单位:武汉一家大型上市公司,以自己投资做工程或承包国内外工程为主。13日下午公司董事长助理找我谈话,话题是我是否收过一家分包商的钱财:一家未中标单位直接给董事长发来一封举报信,里面讲到我在某一个分包合同的招标过程中,收了对方1万元作为定金,对方若中标后再收4万,但是最后他们没中标。他们说1万元是用一个信封包好给我的,还打印了电话记录,但是董事长助理没有将那封举报信给我看。实际情况:我只有和对方在招标过程中公对公的见过3次面,还是隔着桌子的,根本没和他们打过交道,除了他们打电话想套取招标信息外。这件事情的相关联信息:未中标分包商是项目经理的队伍,本人向公司审计部举报项目经理很多经济方面的情况,项目经理目前已经被换掉,项目经理所在的系列公司的老总也与昨天被换掉。

刑事案件
2009-07-14 21:32: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收集证据可直接起诉解决。
  • 你好!由于只是找你核实情况,所以是否给你看原件公司在没有对你进行处理前可以选择处理方式。由于举报信的内容已涉及刑事犯罪,如果你确无此事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报警或在与公司沟通(拿到举报信原件或复印件)后自行报警尝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过程中你也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追究其责任。以下条款供参考。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这种事情不定给你举报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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