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小舅子被同乡的包工头招聘到广州兴森快捷厂房工程中建五局工地上班,但是于2008年8月9日上午7点30分左右因公司聘请的其他施工人员没有按照施工条例,违章在本来载重有限制的台驾上堆放超重的物料导致架管断裂造成物料坠落压伤腰部。现在广州第二中医院做进一步的治疗。因为当初出事故时,施工单位领导怕因为事故造成的影响对施工进度有影响,就答应我丈母娘尽量医治我小舅子,我丈母娘文化水平不高,也希望单位能够尽力救治受伤的儿子所以没有上报劳动仲裁单位。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小舅子脊柱以下现在还没有康复双脚还是不能行走。前面一段时间中建五局的相关领导还比较重视,每过段时间会来人看望,还有个专职负责的陈姓会计每个月按时来医院交付医疗费用。但是最近的两三个月,中建五局的会计都会借故拖延半个月到一个星期左右。我们家里人担心时间太久中建五局会借故抵赖或者其它的手法,不支付赔偿。在这里我想咨询下各位这样的情况,如果真的要打官司的话,我们有没有可能拿到应得的赔偿能拿到多少赔偿。如果事情真的发展到要以法律程序的时候,我也希望有能找到相关熟悉劳动仲裁的律师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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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情况应该属于工伤,但由于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申请工伤认定,所以没有办法按照工伤来享受相关待遇;
2.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向用人单位以及包工头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由于涉及项目较多、程序复杂,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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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不要错过一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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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