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雇两个人A和B从房顶上取广告牌,答应给他们一个旧暖气炉,后来他们说人少弄不下来,再找两个人,加200元,电话里我们也同意了,事后B不干了,我们也不知情。A和另外两个人干,200元平分,开始干的时间也没通知我们,在卸牌子的过程中出事了,广告牌子坠落到地上,后来那两个人中的一个人手指受伤了,食指断失两个关节,中指断失一个关节,事后一个月,他把我们起诉了,赔金3.5万元,请问:我们应该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A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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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是承揽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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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已经有几位律师做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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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