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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66年,购买一套合同房,从2006年底装修完,入住之后,一直都出现墙壁裂纹,阳台进水,后赔偿一万余元自己找人维修,2009年6月,发现主卧室出现裂纹并有下坠现象,我现在要求退房,请问这可以吗?如果退房可以提出什么要求?

刑事案件
2009-07-11 20:22: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要求退房的前提,要有证据证明该房屋确实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具备安全居住地条件。因此,应事先对该房质量进行鉴定。根据鉴定决定选择退房,还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不可以要求退房,但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并赔偿损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如房屋质量确有问题,并影响到居住安全,完全可以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你的全部损失(包括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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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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