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本村宅基地快十年了,因原房主当时在逃,我们双方签定买卖合同时其委托其姐姐和姐夫代理签字,因当时我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追要委托书,而且签定合同时他们说原宅基地使用证丢失,由此我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只凭当时村委会主任盖村委村公章监证,相着人见证至今。但其于2009年2月分原房主起诉到法院诉求合同无效,返还财产。当然,在顺义法院审理过程中不注重事实采用违法程序判我合同无效,我想上诉,需要向二中院提交什么财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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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变更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没有变更登记,对方反悔的你只能主张违约责任。现在你不服,可以向中院提交上诉状。注明事实和理由。如果有证据的可以同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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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提交上诉状,身份证明,一审判决书。需要通过一审法院提交,所以你可以问一下当时审理该案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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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证据等,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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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证据、还有原来的一系列委托手续。
最好找律师咨询。
输了一审,二审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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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搜集证据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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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收集代理人属实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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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当前比较有争议性的问题,可以将您的证据拿过来请我们看一下帮您理清一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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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程序违法的证据。二审胜诉有难度。你可以考虑起诉要求返还价款,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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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