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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是三期员工,现在她的公司面临撤资,请问公司应该怎么赔偿,如果按照劳动法公司不得与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是强行解除应该是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解除合同按照N+1 (N为服务年限),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我老婆到现在为止服务年限是五年,请问她的公司是不是要把产假,哺乳假等一起算上(共一年),实际赔偿为6个月而不是现在的五个月?

民事相关
2009-07-08 2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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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