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在网上谈的恋爱,谈了4个月吧一直没有见过,那时侯觉得还可以,可是见了面发现不合适,所以提出分手,见面的时候双方家人也见了面!对方爱的太深接受不了分手,可我意已定,对方现在威胁说他不好过也不会让我好过,更不会放过我家里所有人,还要把我的半身裸照公布于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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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称\"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身体是指有生命的人的整体,他人身体健康是指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或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活动,自伤的一般不认为犯罪(除刑法434条规定情况),伤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同时必须是非法的。判断是否是故意伤害的关键是是否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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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