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5月23日,开发商通知我办理了收房手续,开发商的财务科也给我开具了钱款已全部交清的手续,我也到物业部办理了交接手续。可在2008年8月在我要对我所购商铺装修时,开发商却对装修进行了百般阻挠,并强行阻止装修,声称那是我当时要退房时,开发商替我还的钱,要我补给开发商前期给我还贷的钱。后在协商无果时,我求助了法制频道,记者和随行律师对大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领导进行了采访和调解,在调解完后,开发商把我叫到公司,让我给公司写了一份协议,内容大概是,我愿意以14.2万元的价格整套购买此商铺,同时不再追究大城公司的一切违约。同时承诺不再参与上访,和围堵公司等的承诺。)并在第二天开发商也同意我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出租。现在经过大城公司违约4年之久之时,终于在2009年6月可以办理房产证了,此时开发商又不知以什么原因,拒绝给我办理发放面积分割图,致使我不能办理房产证,在我再次找开发商时,开发商说,要等到最后再说,并以要求我弟弟撤诉为条件,(我弟弟在此也购买了商铺。)面对此问题,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