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月份有意加盟某公司,公司让我先打款,再给我寄合同,我没办法,就给公司打了全款,然而在合同还没寄出之前,我在网上查到该公司没有在商务部备案,他们属于违法招商。我决定还是不做了,但公司方面却说合同已经成立了,所交款项不予退还,请问:我可以起诉该公司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合同,以这个理由,我可以否定这份合同不成立吗?只有证明合同不成立,我才可以讨回我的血汗钱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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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既不可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也不可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合同。
【2】你只能另寻解除合同的理由。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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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该公司不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的“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基本条件,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2、如公司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你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3、只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才向国务院商务部备案,同一省区内仅需到省级机关备案即可,你需要继续查询核实该公司主体资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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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