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的房子,三四十年前姥姥去世,房子由我舅舅居住,大姨远嫁,后因大姨离婚,会娘家居住,与舅舅一起住,但两人总闹矛盾,舅舅由我父亲给重新买房迁出(舅舅一辈子未娶妻生子),由于是农村,所以房子在1989年以前未办房产证,89年以后,房产局统一办房产证,到村委会调查,村里把谁在居住,就报上谁的名字,然后房产证上就是我大姨的名字,大姨十几年前去世,现在由她的女儿继承,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有权利要得房子的一半。谢谢!
-
94年后你们没有换证吗,,,
你母亲如在世,你是没有继承权的。。。。。。
实体权利,是不是能继承要看产权到底是谁的。。。
首先,要打一个确权官司,将房产确权。。。。。。
然后,再根据确权情况来分配房产。。。。。。
总之,这个官司标产不大,但法律关系比较复杂。。。。。
还是带上材料,面谈律师的好。。。
因为律师要看细节问题,否则,可能分析错误,误了事情。。。。。
-
你可以继承。
-
你母亲可以继承你姥姥的房子,你舅舅也有权利继承,起诉时可以要求析产就是了
-
你没有继承的权利。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