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十几年前与一外了地男子登记结婚,可婚后一个月他就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5年后因等待无望,离婚找不到人上法院又太麻烦的情况下我姐就隐瞒婚史与另一男人登了记,可还没等办喜事就因彩礼问题产生纠葛,又葱葱去领了离婚证,隔年又经人介绍与另一男子登记,婚后半年因感情不合又离了婚,次年再次结婚,不久后又领了离婚证,今年因年龄偏大又孤身一人再朋友介绍下与一男人认识一个月葱忙结婚,婚后却三天少吵两天大吵,不得己于上个月再次离婚,前天我最后一任姐夫找来索要5万元钱,说已找到充分证据证明我姐重婚,不拿钱就去公安局告我姐,我姐实在拿不出5万块来,所以想去自守,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判多久?急盼回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