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从2009年3月份到2009年5月底在该公司上班,当时说好是2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满后公司交五金,五月份的时候我问公司领导是否为正式工,公司领导说是的,但是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5月底,说是因为我的表现不好,把我给辞退了,当时我就跟领导说把工资结算一下,然后打个欠条,公司领导死活都不肯做,后来我让步说,要不您就开个收据,不然我这样走了,不明不白的,给自己买个放心,还是不行,后来我们就走了,四月份和5月份的工资一直拖着,到今天7月4号才发的,一共发了1404元,我不服气,为什么只发了这么多,当时还加班加点的工作,后来打电话问了一下,说是扣了我三个月的保险,从4月份开始到7月份的,7月份的保险已经退了。我是想问,在4月份的时候我还不是正式工,给我办保险我也不知道,辞退我的时候才跟我说帮我办养老保险什么的,要从我工资里头扣掉,具体的扣了多少。他这样做不就是任他宰了嘛,我一点讨回公道的权力也没有?请律师帮帮我,我刚入社会不到2年,法律方面的问题是一窍不通,有什么办法能够维护我的个人利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