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月租了一个墙面,签的是一年的合同租金半年一付,但是现在生意不好我想做满半年不做了,但是我交了500元押金,请问能退回来吗?合同上没有写这个押金如何处理,但有一条如对对方造成损失需要支付5000元赔偿金,我签的是一年但是只做半年我想请问这样是对他造成损失了吗?我需要支付5000赔偿金吗?
-
1、对方要求赔偿5000元没有依据,可以予以拒绝。
2、你提前中止合同,属于违约。应付违约金,按合同支付,约定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降低。
3、押金一般是对使用他物的担保,如果使用期间造成他物的毁损,应从押金中抵扣。
-
你提前终止合同属违约,但如果对方墙面一直租不出去,可以视为他的损失,你是要付违约金的。
-
你好,对方要求赔偿5000元没有依据,可以予以拒绝。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
你提前解除合同本身即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你认为赔偿的数额过高,可以通过诉讼要求降低。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