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居住在山东菏泽定陶省张湾镇,这里的居民用电要向个人(供电所在职员工)购买电,并且比国家标准收费要高出好多,现交纳电费为0.8元/度!并且出具不了任何收费凭证和相关收费证明,而这里的供电所称:这条街没有公用共用设施,供电所没有义务给居民建设公共用电线网,你要用电就要向个人购买农业自架电,虽是违法,但是他们也没办法。
请问律师:我可否告供电所纵容公司在职员工私自趸售国家电力,和镇人民政府不建设公共电线网,要居民购买高价电费?
-
他们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先向有相关部门反映
-
建议可以先向省市的相关部门反映、举报。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