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结婚度蜜月 委托我去买了张照相机用的olympus 2Gxd卡 我去赛博已家店 报价140并开了发票。
然后朋友到云南度蜜月 拍到500张的时候这张卡坏掉了。 回来去店里交涉没有满意答复。 然后我拿着这张卡去olympus上海制定维修点去维修,那边的工程师跟我说这个卡是假,他们不给予维修服务。 现在卡里面的500多张照片是拿不出来了,我想请问我能要求商家赔偿吗。商家说他们只能赔偿已张新卡或者退钱给我,这个合理吗? 我能要求商家赔偿这次出去旅游的费用吗。谢谢。
问题补充: 如果我要求精神赔偿的话这个赔偿金额怎么定? 通过什么途径对商家索要精神赔偿?是通过法律诉讼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