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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共同生活了十一年,育有一子,现四岁多了。去年,前夫强烈要求离婚,因为他喜欢了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我一直希望他能回头,希望他能在离婚后悔过,回到我和儿子的身边,所以,我同意了他的离婚要求,因为他是法律工作者,懂一些法律,我是一点都不懂了,他说以调解的形式离,我就同意了。离婚调解中,规定房产,汽车都归男方所有。现在,离婚已经三个月了,前夫与19岁的女人离婚后就住在一起。我现在没等到他回头,很后悔当初没咨询律师,没有维护自己和儿子的权宜,请问,我还能重新就财产分割请起诉讼吗?法律能维护处在弱势的我的权宜吗?据我所知,他还有股票和基金未在离婚调解中列出,我还有机会赢得财产吗?因为,我想接回儿子,与儿子好好地生活下去。谢谢大律师!

民事相关
2009-07-03 12:05:5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不能取证证明当初的财产分割不是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对已经分割的财产要求重新分割并胜诉,几乎没有可能。但对双方没有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对协议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可起诉要求分割。
  • 股票和基金有机会要,儿子抚养权也可以争取。
  • 股票和基金可以要求分割,但得有证据。
  • 没有处分的财产,可以分割。已经达成的协议,要想推翻比较困难。
  • 股票和基金可以继续分割
    你还可以要求你前夫支付你儿子的抚养费
  • 已经在调解书中处理的财产无法再要求分割,但可以对当时未能分割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 对没有分配的财产可以起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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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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