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以下问题。
我丈夫有一个姐姐(就两姊妹),已婚有一子但夫妻关系不好,一直住在公公婆婆家,我婆婆住的房子房产证和地产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而我和丈夫住的房子两证是我公公的名字.我们以前就口头协议他们两姊妹一人一套房子。现在,我丈夫的姐姐提出将婆婆的房子过户到她的名下(即我丈夫的名字换成他姐姐的名字),我们同意。问题是我们住的房子的两证正在抵押贷款(三年后才能拿出),不能过户到我丈夫的名下,现请教您:我们与公婆与他姐姐之间需用一种什么样的协议或书面的东西来证明我们这套住房是我丈夫一人的,与他姐姐无任何关系,写的这份东西还需公证处公证吗?不公证具有法律效益吗?
恳求回复。谢谢!
-
建议请律师写协议,房子是不动产,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才能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公证不能代表所有权转移。
-
建议写个协议,办个公证或者见证.
如需帮助,请联系本人,我是益阳的.
-
最好写个协议,做个见证.
如需帮助,请联系本人,我是益阳的
-
协议不违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公正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