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合资企业,公司已经宣布09年12月31日将关闭。由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期限为1993.12.31-2009.12.30,而我们签订的合同是2008.6-2009.12.31,请问我们将获得如何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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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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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如果我已经工作了8年,是否应该赔偿我8个月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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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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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期不再续签合同的,你能得到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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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1月1日始,合同到期才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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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是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只能从该法施行后也就是2008年1月1日起算,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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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