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2008年8月去单位上班的,但是到了09年的4月才签合同,而且合同的起始时间是08年9月到09年6月30日,今天已经是6月29日了,我都没有得到合同,本来最先来的时候说得是1200的基本工资,但是后来必须签合同,就把基本工资改为800,说剩的那四百是考核,其实把那四百扣来买保险,当时我签的是自己买保险,钱还是扣了的,说是要把我买的保险的单子拿去才退我钱,我现在,现在我的保险还没有办下来,意思是我扣得钱就不能拿。我这个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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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你可以主张1200月每月的工资,以及双倍工资 。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但你要能提供证据证明你说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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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证明有合同是四月份才签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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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现在要求单位承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很难,因为单位现在有你签字的劳动合同。
至于您的工资、保险待遇问题,最好是电话咨询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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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对你极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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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有证据证明是09年的4月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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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举证则只能要求补缴保险,否则可以要求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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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