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此单位工作三年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倒是有几次签了协议,但协议里并未注明关于劳动保险的事情。公司说是算合同了,里面只对员工规定,并未规定公司的福利待遇。 现因个人原因离职。我想咨询一下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我是否可以采取仲裁的手段要求公司补交相应的劳动保险金! 此致: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6-29 20:30: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