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门面在上半年租给他人。合同期是一年。可现在他只租了三个月就说不租了。现在租金也没交。原因是门面前面摆了一条街的夜宵。影响了他的生意。而在合同书上面没有写夜宵一事。请问现在这件事是我的不对。还是他不讲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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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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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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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他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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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他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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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保证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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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为一年,对方三个月就不租了,已经构成了违约,如果你们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违约责任,则按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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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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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