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父亲六十多岁,身体很差多病,本来应请个保母来照顾就好点,送医院才对,但我姐妹不想出钱,深圳的各种消费是很高的,靠我一个人是很难顶的,他养育了三个子女,一个儿子二个女儿,我姐妹说她们己出嫁,还说抚养父亲是儿了的事,请问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现在应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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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女儿都同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2.大家坐下来好好协商.3.如果协商不成拒绝履行义务,你父亲可以把你姐姐和妹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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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女儿都同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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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楼上周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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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其他子女不支付赡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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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所说的,那是旧时说法,养儿防老.现我国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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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