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进入A公司(简称A)。A原有一栋已抵押给银行的商品楼,因A无力支付银行债务,银行要拍卖这楼。所以06年A联系了B公司,由B公司替A还清债务,该栋商品楼就归B所有。同时AB公司协商同意,B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将其中几套商品房卖给A的几名员工。我作为A的员工,以优惠价格向B购买了其中一套商品房。同时A要求我签5年的劳动合同(即至2011年),否则要赔偿公司10万元。
2007年1月起,A资金紧张一直不支付我的工资。我于08年1月生小孩,产假结束后,A发给我两个月的工资,让我上班。可是A仍欠我15个月的工资没发,我并没回A上班,也没书面告知A。
我于09年5月向法院起诉,要求A支付我15个月的工资。可是A却以我没有履行劳动合同的5年条款,要求我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
请问律师:A要求我支付赔偿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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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公司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2、以A拖欠工资为由要求其支付所欠工资,并支付拖欠工资金额25%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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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支付相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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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没有为你支付培训费合同中也没有竞业限制条款,则你不想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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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要求你支付赔偿金没有依据,其不支付工资你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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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工资,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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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支付工资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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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违法,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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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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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