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律师
是这样的:
本人在网吧工作2年多,在一次值班中,单位有一电脑显示器被盗窃(当时监控设备在吧台归收营员所管,本人是网管一人值班),已经上报公安机关了,案子一直没破(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作案监控都有,我真怀疑派出所的办案能力)。现在本人离职了,但公司没有向我说明,扣除了显示器一半价格840元工资,我询问老板,老板说那钱当作是赔偿公司被盗的设备了。(事后,他居然和我讲 你去问其他同事,我们公司向来有那么一种说法-谁当班谁来赔,但我并没听说过。我说可以当工作失职,罚点钱无所谓。你们这样做,太过分了点!
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能拿到被扣留的工资吗?
注:我与公司没有签过合同,员工守则也没有明述有这么一条规则的(关于被盗物品需当班人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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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在值班中有没有重大过失,如果没有重大过失,你就不应该赔偿,如果有重大过失造成财产被盗,企业有权叫你赔偿损失.至于赔偿多少,可以和公司商量.我认为既然你辞职,企业从你工资中扣除赔偿并不违法,但前提是你要有赔偿的责任.如果企业以你工作失职来罚你款反而是违反了法律.企业是没有权利罚款的.另外,你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从2008年2月1日开始到2009年1月31日止每月按照双倍工资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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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因此而扣你的工资,你可以要求补足,并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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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应当要求你赔偿被盗的财产,你没有这个义务。另外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双倍支付你工资。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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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引起的财产损失,你无义务作出赔偿,网吧的规定不合法,你有权要求支付扣除的工资,但你们之间无劳动合同,将面临举证难的困境,建议先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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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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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委托律师代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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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集相应证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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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