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再次打扰您不好意思,我是前一段时间咨询过你的有关统计报表迟报的事。 2006.3.8日接即墨市统计局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因《文化景气调查表》三次迟报,处罚我公司18000元。但这项工作是我负责的,在我接手时也没有接到公司或者统计局相关的文件,迟报是罚款的这一事情,对于我来说真不知道(我刚接手这项工作也就是一年)。经过 我的努力,他们统计局也非常同意我的情况,同意减少处罚,为5000元,而公司决定全部由我承担,现在公司已经停发了我的两个月的工资,到现在为止,2、3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给我,我的工资是每月1200元;还有一点就是,我在2004年2月份进厂,而我的养老保险是从2004年12月投的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