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在公司附近租了一房子现在我们打算退房,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也到了,可是我们此刻才知道我们的房东其实也是个代理人而已,真正的房东在湖南,现在对方说必须等房东从湖南过来才可以解约,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我们可以告其合同诈骗并要求赔偿合同诈骗带来的损失?
-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租赁合同已经到期,自然可以要求终止。如协商不成,可以合同上的签字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