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航空乘务员,05年进入山东航空青岛分公司工作,今年3月8号,由个人申请调到本公司所在厦门的分公司,但是人事关系没有调到厦门,由于我们青岛执行厦门飞行任务有驻外补贴,我想按照这样,我是不应该也有补助,一开始公司是同意发给我之前的补助,可又说因为我个人申请,无法补助,我很纳闷,我调到厦门工作,我的人事关系应该随之调过来,怎么一会说有补助一会没有,还说你的关系在7月公司会给你调过去,我想问是不是公司的责任,导致我关系在我发现后才说给我调过来,,我的补助应该是不给我补上,,谢谢!期待您尽快答复。我是今天刚接到又不补助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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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由于各分公司都具备用人单位的资质,你申请调动到厦门分公司,是工作地点和工资的发放单位都变更为厦门呢?还是公司工作地点不变,只是将你暂时外驻在厦门,工资发放仍由山东负责呢?
从你现在描述来看是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都是发生变更了,只是由各分公司之间存在集团关系。因此原来单位可以拒绝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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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是公司的一种福利制度,在这个层面上法律是无法调整的。如果公司有明文规定,每个人应该都能享有。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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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