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去年十月在南海颐景园购了一套商品房,约定的交房日期为09年10月31日前,但是我前天收到开发商发过来的收房通知,要求我于6/22-6/24日去收房.我昨天去了之后发现地面敲起来有一些空洞就没有收房子.而且他们本来是坚持我们先交管理费,签约后再验房的.我们不同意才让我们先去看房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应该在开发商维修好之后我们再去收,或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十月三十一日之前去收,那没收房之前是不是不应该交管理费?非常感谢!

房产纠纷
2009-06-25 09:14: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提前还款有违约金吗
140888
地税各个税种税率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税率
地税各个税种税率是多少
业主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民法典 7961
业主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外地户口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护照办理材料
外地户口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车位买卖需要交哪些费用
小区车位所有权 15
二手车位买卖需要交哪些费用
办理车位产权证要提交什么资料
小区车位所有权 2761
办理车位产权证要提交什么资料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及义务 4771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电梯维修该业主出钱吗
业主的权利 5592
电梯维修该业主出钱吗
小产权房法院能执行吗
小产权房 5967
小产权房法院能执行吗
小产权房公证有用吗
小产权房 6164
小产权房公证有用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