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结婚前买房并取得房产证,买房时我问他借了五万元并写了借条给他.现我已分两次还掉,并把借条销毁,离婚时他又问我要五万,说我五万没还,我问他要借条,他拿不出,但法院判我再给他五万,我没给,现已到了执行时.法院已查封了我的唯一房屋,我能否去问执行法官和他去要借条.我答应如果有借条给我,我会连本带利一起还他.法院能否拍卖我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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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没有借条为证据,法院没有依据判决你还钱,你可以上诉至中院!如果只有一处房产,法院不可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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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情况难以理解,既然款已经还清,且对方无欠条等证据,法院怎会有如此判决?建议向中院申请再审。此外,如你只有一套房产,法院通常是不能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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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还款应该上诉。一般不拍卖唯一的住房。建议申诉。要和执行法官沟通说明情况。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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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