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因为准备结婚,我父母出钱为我买了一套按揭房。为了省却以后换房产证的繁琐手续和费用,购房合同上直接写了我的名字。我和我父母打算签一个协议,产权归我父母。请问律师:我跟我父母签的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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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签协议的目的是什么?我想也只是为了万一离婚对方不至于分掉一半。根据现在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永远为个人,父母在婚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视为对子女一人的赠与。因此只要该房屋产权登记在你结婚前,那么就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对方婚后参与共同还贷的,不能要求产权,只能就共同还贷部分主张返还。因此我个人认为协议没必要签,就算签了,对外房屋还是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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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上直接写你父母的名字吧。房子产权归属只看房产证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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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只能是你们内部有效,对外还是以产权证为准。
如果你是在领结婚证前产权证办出来了,就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结婚后还是你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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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