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我在一高级宴会认识一位富商吴某,多次来往之后,吴某向我提出包养意愿,最终我们签订了包养合同,约定包养期限2年,费用20万,现在我不想再过这种见不得人的日子了,我想违约,如果我携款离开是否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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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签订的包养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一种是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包养合同本质上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无效自然也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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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违不违约的问题。如果20万是他赠与你的,可以不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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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种约定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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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无效。但携款逃走有可能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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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协议无效,对方若起诉你,你要返还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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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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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协议,没违约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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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无效协议,不存在违约。携款不辞而别涉嫌犯罪,最好采取温和措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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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协议无效。如果潜逃,可能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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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