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规模不大,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了执行董事,现在公司经理一职务空缺,执行董事有意兼任,但不知道时候符合规定,请问各位,执行董事能不能兼任公司经理职务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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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满意就按采纳,不明白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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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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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兼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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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51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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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的,可以只设立执行董事一名,并兼任公司经理。见《公司法》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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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然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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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公司股东协商确定,但监事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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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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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兼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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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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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肯定可以兼任,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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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