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本人在三月份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当时“房东”告诉我说是他自己家的房子,我由于工作关系很急就没多问什么,彼此留了电话,第二天就签了租房协议,租期是半年,租金是每月600,叫了一千的押金和一月房租,就搬了进去。当初协商好的,前三个月按月给他打房租,后三月一起打过去,然后我们每月都按他给的账号打房租过去,从没有拖欠。直到六月初,我把后三个月的房租打过去,没几天一个人找过来,告诉我说,这房子是他的,而给租房子那人也是从他手里租的房子转租给我的。他听我说是每月600元租金,似乎很不高兴,然后就跟我们说让我们找到那个人,他要跟那人终止合同,我们要是续租就跟他签合同。
然而我再打电话找给我租房子的人的时候,却关机一直打不通,自称房主的人告诉我一个“二房东”的电话,让我去打,结果就是不接电话,一直到这几天“大房东”又催我让我找人。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报案,如果可以该怎么做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