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妈签收了一份从法院来的传票,是关于我爸替别人担保的,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总共有3个人担保,其中一个人联系不到,另一个人还可以联系到,其中有个是那个借钱人的舅舅,是个公务员,请问我爸该如何应对?那个借钱的人联系不到了,请尽快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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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替人作了保证,若属于连带保证,则对方在找不到实际借款人或实际借款人无力清偿的情况下,其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你父亲或其他保证人偿还借款之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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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积极应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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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逃跑或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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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为好,条件许可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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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签收,视为送达,你们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审理和判决,律师的费用由你们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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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点就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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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积极应诉,担保人连带责任就是指借款人无力偿还时由担保人偿还,担保人偿还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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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