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今年一月在一家外贸洁具厂签了三年的合同,工作为业务员,其中有一项,若任何一方违约,需付违约金5万。而我在上个月21号已经提交了一分正式的辞职信,他现在说要我赔偿5万元,不然申请取消我的毕业证书资格。因为在实习中,一分实习单位对毕业生的考核表中需用人单位盖章,他说没有他签字的,可以说是我盗用他公司的公章,私自盖的。而且在刚进公司时,老板扣留 了我一分外贸单证员证书,不过我没有证据证明他扣留了。请教律师,是不是正式辞职信提交一个月后,合同会解除的?而且新劳动法中不是规定不能有违约金一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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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支付违约金,你只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征得单位同意,老板也无权撤消你的毕业证书.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把你的证书还给你.如果需要帮忙,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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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陈述的状况的 违约金条款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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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