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学校介绍了一家中介来学校招聘去新加坡工作,当时承诺的工资是800-2000新币,但是和中介签的合同没有涉及工资的问题,但是这些老师和当时应聘的同学都可以作证,我前后交给中介3万元左右,到了新加坡签的合同只有450新币,我返回到国内,但是中介来学校招聘的时候给我们出示了新加坡方的委任函,说委托这家公司招聘人员,但是我从新加坡公司了解的情况是那家公司根本不知道这家中介机构,请问我可不可以起诉中介公司欺诈,还有学校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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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你与中介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任何一方要对自己的合同行为负责。中介对你的承诺如果被证实是假的,你可以诉其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中介费并计算利息,来往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在此过程中,如果不能证明学校是明知中介为欺诈的,不能认定学校有责任。
其次:如果你诉中介欺诈的,则双方的合同会被撤销,那中介承担的为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的责任要比违约责任少。
第三,以上所有的分析都需要你提供相应的证据。关于证据的取得和提供,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建议找律师。
天津康顺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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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证据,一般依据签署的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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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要看你们的协议约定。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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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中介,我认为如果学校从中没有的利益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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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