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品牌公司任职技术部主管已多年,工资每月10000元全包,但社保公司是按深圳最低工资1000元标准买的.因为本人需要这份工作故在08年1月1日与公司签了空白合同,仅"工资"一项里填的1000元,其它全是空白,且合同只有公司才有(没给员工).三年里每月只有星期六晚上不加班,其它时候包括星期天晚上都在加班,但晚上加班公司不准打卡记录加班时间.09年1月公司在没有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撤了我的主管职位,调换我的工作岗位为技术普通员工,并下调了我的工资,其目的是要我主动辞职离开公司不给补偿.最近又用尽手段逼我辞职离开公司,并扬言不走的话还会继续下调我的工资直到我受不了离开公司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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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自愿辞职,没有补偿的,被迫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得补偿;3、如果你不想做了,你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以帮你争取补偿。3、克扣的工资,经济补偿等等。若还有疑问,或需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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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2.最好不要主动辞职,否则不能要求补偿,更不能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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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离职没有补偿,公司下调工资的做法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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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讲的情况判断,你可提出离职,但你得找好离职的理由,不然就什么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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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恐怕对你方不利,建议当面致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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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