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别人曾某手里转租了一套70平方的门面,但是曾某的门面是从房东手里租赁过来的700平方的,我只是和曾某有书面合同,只有我的转租人曾某才和房东周某有租赁合同,现在我所租用的房屋漏雨,才装修完半月之久,就把我的吊顶和墙面还有木地板全部损坏,其此,我去找开发商,开始语气还可以,后来都不认理,说是我们住的是二楼,三楼无人居住,雨水是从三楼的露天阳台漏的,说是他们的房子是卖出去了,由该三楼用户负责,但该用户无人居住,又无装修造成的。还说我们无资格找他们,我们只是租房方,我不知道是不是没资格找他们,但是我没和房东周某签约租赁合同。你说,我挨找谁赔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