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2001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2005年已办理,今年准备转让出售,现已和买家签订了房屋出售合同,对方准备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由于土地证没有办下来因而贷款手续无法办理,对方由此要解除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按违约合同提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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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抗辩你房产没有土地证不能交易,属你违约在先,你将如果解释。因此建议你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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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卖家的原因不能过户,则不能要求买家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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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要详细看你们的合同后才能给你一个全面的回复,所以有时间带上你的合同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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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