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成都市武侯大道(当时武侯大道正在翻修,只有俩车道通车,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混行)骑电瓶车靠右行驶,被从后面超车的红岩双桥车(空车)的后轮挂翻,当场碾死,面目全非。我母亲,于1947年12月8日出生。父亲健在。
补充说明:车祸发生2009年6月5日。我母亲生于1947年12月8日。生有一子一女,都已成家。有一孙子和一外孙女。 车祸发生时无目击证人。司机称没看见我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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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不是同一人,车主有过错(如车辆本身经车辆检测不安全),可以要求他们连带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只能要求驾驶员赔偿,另你们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保险赔偿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另一种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对于前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超过的部分,如果没有商业三者险免赔事项,商业险应根据对方承担的责任比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比例,如果划分为主次责任,要确定具体的责任比例,还需经过法院裁判)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处理程序上,可以在交警主持下协商解决,但是此种方式对被害人不利,一般情况会少赔,比如精神抚慰金这些项目交警不能主持调解,也可以通过起诉至法院处理,赔偿的项目包括很多,最主要的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你们有能力自己解决好可以自己解决,但是最好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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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是农村还是城镇人口?另外还需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法定方法计算赔偿金额。可以联系律师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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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司机看见没多要承担赔偿责任,起诉要求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以上项目数额因地而异。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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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责任认定委托律师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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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队的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然后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具体赔偿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有别。实际操作可以由委托律师,争取更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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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待事故认定书出来即可索赔,金额受各种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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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