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6.1到现在工作了一年的时间,老板没有给我和其他所有员工办理任何保险。只是在后面几个月以一部分现金的形式发放在工资里。5月我提出辞职,并不再去单位,但是老板不同意辞职,并要求我赔偿培训费。而五月的工资她也未支付于我。 想咨询问题就是老板没有给员工办理保险,员工是否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和不缴纳任何违约金或者培训费。
现在我已经向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提出申诉。监察大队已经督促对方开户,想请问如果现在他给我补交保险,对我后面的申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影响吗?并且他还有权向我索要培训费吗? 谢谢你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