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一已婚男子生活已达11年之久,生下2000年生下一女孩,2003年生下第二个女孩,2009年生下一男孩,但他是已婚男子、另一边有一妻子、一个儿子(25岁)一个女儿(22岁)、本人深知尚未与此男子结婚,在社会道德上乃破坏他人家庭之行为,但时过11年生下三孩子,难以回到过去,他以我的名字在长沙买了个130平米的套间,这个房子会不会被他收回,我的三个孩子是否有权力分得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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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行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因此,可以认定你是侵犯了他人的一夫一妻权利的,即构成重婚罪.
民事方面:你的孩子可以继承他父亲的财产,他以你名议购买的房子得分情况而定:如果他对你有赠与协议,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赠与协议,那么是属于你们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另有深一层的法律关系,他向你支付的任何财产都是以他的合法的婚姻家庭的共同财产支付的,因此,损害他家庭另一方权益的赠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再有,你在这事件中是过错方,会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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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孩子可以继承他父亲的财产.
他以你的名义购买的房子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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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与PUBLIC_LAWYER的一致,有疑问,可以咨询1308053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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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很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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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放在是你们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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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